管理员登陆 | 加入收藏 在线洽谈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企业库vip 认证编号:368773-201982214148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公司视频分类
联系我们
联系人:罗总 副总经理
电  话:020-84892776
手  机:020-84892776
传  真:020-34801697分机 616

新闻资讯

反倾销税的征收办法

时间:2014/7/16 17:29:44    分类:新闻头条    阅读次数:4286
内容提要:有反倾销税的征收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10年6月29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碳钢紧固件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5年。商务部为此发布了2010年第40号公告(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0年6月29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碳钢紧固件(税则号列:73181200、73181400、73181500、73182100和73182200),除按现行规定征收进口关税外,还应区别不同的供货厂商,按照本公告附件2所列的适用税率和下述计算公式征收反倾销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

  反倾销税税额=完税价格×反倾销税税率

  进口环节增值税税额=(完税价格+关税税额+反倾销税税额)×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

  进口经营单位在申报进口上述税则号列项下“木螺钉、自攻螺钉、螺钉和螺栓(杆径大于6毫米)和垫圈,以及非用于民用航空器维护和修理的”属于反倾销范围内的商品时,应分别填报为7318120001、7318140001、7318150001、7318210001和7318220001;其他碳钢紧固件应分别填报为7318120090、7318140090、7318150090、7318210090和7318220090.

  二、凡申报进口碳钢紧固件的进口经营单位,应当向海关提交原产地证明。如果原产地为欧盟的,还需提供原厂商xx。对于申报进口碳钢紧固件时不能提供原产地证明,且经查验也无法确定货物的原产地不是欧盟的,海关按照本公告附件2所列的{zg}反倾销税税率征收反倾销税;对于能够确定货物的原产地是欧盟,但进口经营单位不能提供原厂商xx,且通过其他合法、有效的单证也无法确定原生产厂商的,海关按照本公告附件2所列相应国家或地区中的其他公司适用的反倾销税税率征收反倾销税。

  三、有关加工贸易保税进口原产于欧盟的碳钢紧固件征收反倾销税等方面的问题,海关按照海关总署令第111号和海关总署公告2001年第9号的规定执行。

  四、对于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之后进口原产于欧盟的碳钢紧固件已经缴纳的反倾销保证金,按本公告规定的征收反倾销税的商品范围和反倾销税税率计征并转为反倾销税,与之同时缴纳的进口环节增值税保证金一并转为进口环节增值税。上述保证金超出按本公告规定的税率计算的反倾销税及相应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部分,进口经营单位可自2010年6月29日起6个月内向征收地海关申请退还;不足部分,不再补征。

  特此公告。
首页 |公司介绍 |资讯头条 |物流服务 |追踪货物/订单 |公司视频 |旗下企业 |人才招聘 |联系方式 |公司相册
广州港恒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粤ICP备15086086号-1  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光明北路238号雍雅商业街44 电话:020-84892776   技术支持:免费b2b网站   访问手机版
本站搜索词: 报关报检服务CUSTOMS & CIQ SERVICE   海运进出口业务 SHIPPING IMPORT OR EPXORT SERVICE   进出口报关报检服务 IMPORT AND EXPORT CUSTOMS SERVICE   国际海陆空运输服务AIR LINE,SHIPPING AND TRUCK SERVICE  
在线客服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手机网站二维码